2017年天津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3)

2017-03-14 10:18:40 来源:天津财经大学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执行。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88186072。

  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宜

  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

  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4、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必须在队参加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天津财经大学

  电话:体育训练部022-88186353

  招生办公室022-28171399

  邮箱:zhaosheng@tjufe.edu.cn

  网址:www.tjufe.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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