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3)

2017-03-14 09:28:08 来源:西南大学

  七、录取原则

  (一) 学校根据生源质量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划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数的2倍,合格考生名单需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二) 合格考生须与学校签订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三) 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体检合格。

  (四) 合格考生按以下三类标准录取。

  壹类: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考试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的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贰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叁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贰、叁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要求以有关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 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安排在学校有关本科专业就读(艺术类和免费师范生除外)。

  八、招生监督与纪律

  (一)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二) 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已经入学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三) 学校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行为。

  (四) 学校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项复测和复核,对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日常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九、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及合格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68367777,68252513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nzsw.swu.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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