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为确保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生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实际,制定2017艺考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其中,在江苏和山东两省设有校考。
1、江苏省生源考生: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3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师范)、摄影等8个专业使用江苏省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
2、山东省生源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7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
3、其他省(市)采用统考成绩。
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和山东两省设有校考,具体校考专业和考试安排见下表:
一、江苏省校考专业考试安排
说明:
(1)今年我校书法类专业校考设点江苏师范大学,考试时间与其他在江苏师范大学设点学校及江苏师范大学本校考试时间均不冲突,请考生放心报考。
(2)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设点南京师范大学,考试时间相对靠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其艺术类校考网上报名系统,尽早完成网上报名。
(3)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冲突,可于开考前1天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相关老师联系预约考试时间,联系方式详见准考证备注。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