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艺考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2)
五、考试办法
(一)江苏省、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2.考试科目(总分100分)
(1)舞蹈作品(3分钟以内)(50分)
(2)舞蹈基本功展示(30分)
①必选:
(a)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男生可不搬后腿,控探海);横、竖叉;下腰;
(b)旋转:平转(6个以上);
(c)跳跃:大跳、紫金冠(女3个以上)、横飞燕(男4个以上)。
②自选技巧:2—3项。
(3)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以内)(20分)
现场随机抽取音乐试题,播放遍试听,第二遍既开始音乐即兴表演考试。
3.考试说明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舞蹈基本功展示一律穿舞蹈练功服;剧目表演可以穿演出服;
(2)考生自备剧目音乐,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
4.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河北省、湖南省
河北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联考或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6)83403687(音乐学院)、83403064(校招办)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