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单科测试时间为3小时,单科分值为100分)。
2.招生人数:150人(全国)。各省的招生计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办法
1.招生科类:文理科兼招。
2.学校国标代码:11437。
3.收费标准:200元/人。
4.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的考生采用所在省(市)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5.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及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出示所在省签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资格证(通知书或准考证)”原件,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江苏省、山东省、黑龙江省网上报名)。我校各省的考点均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2017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7年4月初。
2.查询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可通过查询系统打印。
六、 报考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加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控制线。
3.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美术类统考成绩,辽宁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2+美术类统考成绩,天津市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40%+美术类统考成绩×2.5×60%,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7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注:辽宁省2016年开始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不单独组织校考。
十、校考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注:网报具体时间请以各省考点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就业处:(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9873977@qq.com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