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17-03-07 11:50:45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六、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来校测试的考生。考生可于2017年2月16日后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二)现场确认:已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3日09:00-16: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来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现场进行核对和确认,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未确认或拒不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选拔测试:

  1.体育专项测试

  (1)时间:2017年3月4日-5日。

  (2)具体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2.文化课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要求,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除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外,还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我校的文化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3.注意事项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

  (四)资格确定: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及运动队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意愿等其他相关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名单和录取优惠条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名单、录取优惠条件和认定专业。

  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资格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合格线的,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认定,入选人数不超过学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发展需要认定录取优惠条件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入选人数不超过学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发展需要认定录取优惠条件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录取优惠条件为单独招生考试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和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入选文理科考生均认定到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录取优惠条件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入选文理科考生按照测试成绩和考生意愿,在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认定专业。

  注: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

  (五)名单公示: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级招办审核后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一测试并达到省级统一测试合格标准。

  (二)经公示无误的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中央财经大学。

  (三)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7年有关文件执行。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

  (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并按照教育部要求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邮箱:zsb@cufe.edu.cn。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61776248(周三)。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邮箱:xxjw@cuf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我校将于2017年1月15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邮箱与我们联系。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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