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3)
5. 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2月16日,具体信息见准考证。
(2)复试的内容及分值如下:

6. 资格认定
学校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复试结果提出书法学校考合格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校考合格名单。合格名单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7. 名单公示
校考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各省级招办进行备案。
(五)录取办法
1.通过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2.考生高考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满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6+(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4。
书法学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个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满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预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入学
(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凡复测和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四、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应省级招办备案。
五、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邮箱:zsb@cufe.edu.cn。
(二)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28(周三)。
(三)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邮箱:xxjw@cufe.edu.cn。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
我校将于2017年1月15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邮箱与我们联系。
六、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