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17-03-07 11:31:34 来源:天津工业大学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结果以及运动队的需要,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和录取优惠条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名单及类别录取。

  (一)经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者,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24名。

  (二)经我校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者,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15名。

  (三)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且专项测试达到优异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超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和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数不超过10名。

  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需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生源地省(区、市)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且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3955181)。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于5月24日登陆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查看公示名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对高水平运动员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

  1. 乘车路线

  考生和家长可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乘坐地铁在大学城站下车到达学校北门;乘坐公交车849、951、963、968路公共汽车到达学校东门;乘坐650路、871路公交汽车可到达学校北门。

  2. 联系方式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8395522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

  网址:http://zsb.tjp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tjpu.edu.cn

  八、本简章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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