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北电力大学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2)
六、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1.我校于2017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结果,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
3.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
5. 河北省根据实际报考我校的艺术文、艺术理考生数量确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咨询电话:0312-7523164
学校网址: http://202.206.208.40/zs
电子信箱:ncepu_zs@163.com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