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法律事务专业介绍
西藏民族大学坐落在渭水之滨古都咸阳,其前身是1958年9月15日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法律事务 (专科类)
培养层次 高职专科 学制 三年
培养目标:适应西藏及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需要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明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文化素质,清楚各种法律基本制度,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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