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介绍
青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扩建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经青海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原青海师范大学与原青海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青海师范大学。2000-2004年,原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青海大学水利中专部、原青海银行学校相继并入青海师范大学。
学校经过49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以职前职后师范教育为主,以本科教育为重点,有研究生教育、非师范教育、留学生教育和藏汉双语理科教师教育的办学格局。1994年被藏、川、甘、青、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重点院校。是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本科类)
学年: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
语言学概论、有关民族语言史、古代汉语、有关民族现代语言、现代汉语、汉语一民族语语法对比、文学概论、有关民族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有关民族历史、有关民族文字史、有关民族文写作、中国文献学、有关民族古籍概论等。
教学实践:
包括有关民族语言实习、翻译实习、语言调查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全面系统知识,能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文献的教学、研究、编辑、翻译、新闻、文学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民族语言、文学、文献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就业方向: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民族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以及与专业有关的新闻、历史、哲学、艺术、计算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文书学、逻辑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阅读古典文献;
4.了解我国关于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
6.掌握有关民族文献资料的查询方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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