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2017-03-02 10:36:02 来源:延边大学

  六、公示

  我校将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七、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2、部分优秀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

  八、其他

  1、报名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不符合报名条件、缺少相关报考材料、高中二年级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测试。

  4、高水平运动员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学院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5、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

  6、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并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九、报考咨询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编:133002

  电话:招生办:0433—2732477,2732135(传真)

  体育学院:0433—2732247

  纪检监察:0433-2732142

  网址:http://zsb.ybu.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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