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3)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 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 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复核。
3. 考生应本着“诚信” 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水平艺术团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艺教中心022—23501000 23498109;招生办公室 022-235048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