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青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扩建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经青海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原青海师范大学与原青海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青海师范大学。2000-2004年,原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青海大学水利中专部、原青海银行学校相继并入青海师范大学。
学校经过49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以职前职后师范教育为主,以本科教育为重点,有研究生教育、非师范教育、留学生教育和藏汉双语理科教师教育的办学格局。1994年被藏、川、甘、青、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重点院校。是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
法学 (本科类)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学、外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实务、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司法文书。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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