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五邑大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3)
六、录取办法及有关规定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舞蹈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体检符合所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3、广东省外的舞蹈类考生:
a.设校考点的招生省,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舞蹈专业统考合格证书后,参加我校专业术科校考,并必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才有录取资格,在文化总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舞蹈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b.认可 (自治区、直辖市) 舞蹈专业术科联考成绩的招生省,联考成绩和文化分均达到第二批本科的省控线,学校按舞蹈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东省考生在文化分达到省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舞蹈专业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术科校考成绩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校考未取得本校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与受理申诉部门
部门:监察处
电话:0750-3296291、3681733(传真) 电子邮箱:jjjc@wyu.cn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349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邮编:529020
电话:0750-3296263、3296265 传真: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五邑大学网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wyu.edu.cn
官方咨询QQ群:341272010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