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2017-03-01 13:36:51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

  四、选拔程序及资格认定

  (一)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录取控制线确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员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确定各项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我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认定: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倍的原则),同时按测试分数高低及招生计划确定出测试合格考生享受高考文化录取优惠分值。

  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同时入围《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按本年度一级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可以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五)网上公示:学校将于2017年5月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可以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届时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http://gxtcmuzs.university-hr.cn)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成为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专业分配:专业分配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具体规定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新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其中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所属文理科类别在我校当年招生的管理学门类专业范围内分配专业。。

  五、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馆

  六、高校高水平文化考试安排

  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七、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所有测试项目全程录像,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126099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云超 电话:0771-3126099 手机:13481184654

  传真:0771-3106508 E_mail:gxzy3126099@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530001

  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九、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生报名时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签订了“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方取得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参加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的考生均需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负责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事故。

  (四)考生报名考试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9】212号标准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

  (1)报名费:35元/人;

  (2)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费:

  a.武 术:30元/人;

  b.羽毛球:30元/人;

  考生参加体育专项及素质测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考生录取入学后,需与学校签订相关训练、比赛协议,遵守《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相关赛事的比赛。

  (六)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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