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3)

2017-02-28 19:04:37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

  3.比赛能力(全体)

  (1)测试者之间分组进行比赛。

  注意事项:

  1.建议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6]10号文件,运动员在专项测试之前须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抽检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五、录取办法

  通过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名单及享受政策将于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接受运动员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

  1.测试成绩为优秀的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和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但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

  2.测试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运动员所在省(区、市)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2人。

  3.测试成绩为合格的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运动员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9人。

  4.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运动员,文科生录取至“工商管理类”专业(类);理科生录取至“工商管理类”或“金融学”专业(类)(考生任选其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动员,学校将满足其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之一。

  注意: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无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部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条件、选拔程序、测试结果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七、其它事宜

  1.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2.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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