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法学专业介绍
西藏民族大学坐落在渭水之滨古都咸阳,其前身是1958年9月15日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法学 (本科类)
法学 培养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学位 法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检、法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工作。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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