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2017-02-28 07:55:22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四、报名办法

  1、文化课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高考招生办进行咨询)。

  2、专业测试报名及测试:

  考生于2017年4月6日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及高考报名号到我校领取报名表报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公体部办公室)。

  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我校初审资格合格后在4月7日到校参加专业测试。

  3、资格审核

  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1)《合肥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2017年高考文化课考生号;

  3)附有考生号的照片1张

  4)身份证

  5)高中毕业证书

  6)运动员等级证书

  7)成绩册和秩序册以及集体项目运动员上场时间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递交各相应材料的复印件,我校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整理、汇总报送省体育局复核,未通过复核认定的考生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予认定。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并通过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体育测试,已通过该省(市)的认定及公示。

  材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核期间严禁考生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品,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考核成绩无效。

  五、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业测试项目

  (1)立定两级跳; (2) 1分钟双飞跳绳;(3)个别课;(4)实战

  2、专业测试办法

  我校根据击剑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凭我校发放的测试通知书规定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向各省招生办报送,并同时按国家教育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二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高校不得为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

  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4科总分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23日(见附件)。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二)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未被录取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及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公示

  凡经我校体育加试成绩合格者,才具有报考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网站(http://gaokao.chsi.cn);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合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省招生办公室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择优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将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参加国家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2158025

  (二)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158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0551-62158340 0551-62158333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特别提醒:此简章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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