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1.文化课单独考试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http://106.39.93.254:6060/iSparkKs/KsLoginActionHigh.action)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 9:00—10:30 | 14:00—15:30 | |
| 4月22日 | 语文 | 数学 |
| 4月23日 | 政治 | 英语 |
2.其余考生均需参加本人户籍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考。
六、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1.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入围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专业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即8人。
2.参加我校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即12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的65%。
3.其余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合格人数不超过60人,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
4.合格考生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七、录取
1.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运动项目分项录取,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2.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选择体育教育专业。
3.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在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4.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八、纪检监督
1.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931-7971609。
2.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西北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电话: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0931)7971264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http://tyxy.nwnu.edu.cn
以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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