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民族学专业介绍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是甘肃近代高等教育开端之标志,开启了西北高等教育的先河。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兰州大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发展壮大,迅速崛起。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在“开发大西北”、“建立战略后方”的战略目标指引下,成为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一所大学,肩负起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培养专门人才与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历史重任。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211工程”、“985工程”的历史机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使学校的学科更加齐全,综合优势更加突出,迎来了历史上的快速发展时期,并以办学历史长、办学实力强、办学成绩突出,进入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民族学(本科类)
一、学科概况
民族学以民族共同体力研究对象,是研究民族产生、发展、演化和消亡规律的学科,它涉及到民族历史、民族政治、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宗教、民族社会、民族理论、民族法制和民族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是社会科学系列中的基础学科。民族学的建设和发展,对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开拓眼界,全面合理地认识、了解民族共同体和民族问题的历史和现状,为党和政府提供制定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依据,以及对消除种族歧视,加强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理解,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民族学学科,以研究西北地区民族和民族问题为重点,有鲜明的特色,具有完备的教学、科研条件。
二、学科研究范围
本学科研究民族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调查各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发展、社会演变、文化进化、经济生活、宗教信仰、意识形态、跨国民族、民族关系,并通过对各民族共同体发展、演变的比较研究,探讨民族及其各因素的发展规律。我校民族学学科研究范围主要是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制、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中国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等,特别着力于中国西北少数民族上述各方面的研究。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开放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民族学研究与教学,并有较广的知识面,很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的人才。本专业学生应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具有民族学学科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基础;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理论和基本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基本掌握民族学田野工作技术,能够初步运用民族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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