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一所综合性大学,由原西藏大学和原西藏农牧学院于2001年合并组建而成。合并前的两所学校都有着光荣的历史和传统。原西藏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西藏刚刚和平解放,进藏人民解放军在现西藏大学校本部办起了藏文干部训练班,后历经西藏军区干部学校、西藏地方干部学校、西藏行政干部学校三个阶段。随着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解决小学、中学师资紧缺的问题,1965年,在西藏行政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了西藏自治区所师范学校。1975年,在西藏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西藏历史上所高等师范学院——西藏师范学院。1985年7月,在西藏师范学院的基础上成立西藏大学。1999年,自治区艺术中专学校并入西藏大学。2001年,西藏医学专科学校与西藏民族学院医疗系并入西藏大学。
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西藏基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学应用和立法、执法、司法能力,受到法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够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事律师、公证等法律职业以及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设置: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商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高校从事相关法律工作和教学工作。
(责任编辑:赵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