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2017-02-24 11:26:09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五、考试

  1.专项考试

  对于符合山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355号)

  2.文化课考试

  对于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且我校体育专项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并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文化课单考(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生须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按其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其他体育专项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六、合格资格确定与公示

  1.我校划定单考考生的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依据专项考试成绩确定其他合格资格考生的录取优惠分值。

  2.在文化课和专项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招生计划,分项目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资格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考生通过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七、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我校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在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8.若本简章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公示。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2051067 (招生办公室)0357-3016759 (体育学院)

  招生网址: http://zsb.sxnu.edu.cn/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355号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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