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
五、管理办法
(一)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注意事项
(一)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同时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二)射击项目的考生枪、弹自备,并按照公安部关于枪弹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枪弹携运证及相关手续,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三)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五)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21-6564 3324或6564 3322
复旦大学武装部(射击)咨询电话:021-6564 2231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或gaokao.chsi.cn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九、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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