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改革方案2018年下半年出台 将有5大变化(2)
关键词:选课走班
我省各地至少1所学校试点“选课走班”
去年,省教育厅已在棠湖中学召开了选课走班现场观摩培训。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全省各地必须启动至少1所学校的“选课走班”试点工作。同时,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四川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市(州)进行选课走班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提供良好义务教育。“一帮一”“优帮差”“城带农”,集团化办学、捆绑式发展等模式以及名校长、名教师到相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等机制在全省各地正逐步建立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据悉,我省即将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义务教育学校。
关键词:消除大班额
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四川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即将于近日出台,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具体的“线路图”和“任务表”进行了介绍。据悉,《专项规划》拟定我省消除大班额的总体目标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尤其对于我省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均比较集中在县城和镇区学校的情况,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扩大城镇学校容量;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加大项目建设力度,落实经费保障;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优化师资结构;千方百计办好每一所学校,有效解决因择校择师产生的大班额问题;规范招生管理,合理分流学生;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关键词:民办教育
将差别化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我省将结合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和国家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通过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
据了解,目前,省教育厅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我省相关配套政策,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研究出台。其中要及时启动我省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出台我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差别化政策体系、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健全学校退出机制等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实行分类收费政策、保障依法自主办学、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等,进一步完善扶持制度,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同时,同步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做好我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决定的精神、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在研制)以及《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四川实际结合起来,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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