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7)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六)“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联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联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七)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录取规则参照志愿执行。
(八)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设置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
八、其他
(一)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三校生”艺术类专业联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在参加外省高校艺术类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我省考生,经有关招生高校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由我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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