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师范学院艺考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4)
四、其他事项
1、录取原则: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标准: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闽台合作项目18000元/学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4、学制(学历):四年(本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美术与设计学院:0595-22917900(兼传真)
纺织与服装学院:0595-22917084(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招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