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会计专业介绍
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高校集中的学府路上,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的26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0200人。
会计(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在具有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可在工商、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会计管理或相应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可到上市公司、外企及中外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可到金融部门、财税部门、审计部门从事会计工作;可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从事会计方面的业务指导或业务咨询;可到学校及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方面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可到出版社及财经、财会类杂志社,担任财会方面的编辑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会计报表编制与分析、财务管理基础、中级财务管理、审计学。
(责任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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