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其中,在江苏和山东两省设有校考。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供参考。
一、江苏省生源考生: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3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师范)、摄影等8个专业使用江苏省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
二、山东省生源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篆刻)、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7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
三、其他省(市)采用统考成绩。
四、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和山东两省设有校考,具体校考专业和考试安排见下表:
1、江苏省校考专业考试安排
说明: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冲突,可于开考前1天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相关老师联系预约考试时间,联系方式详见准考证备注。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