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是2004 年初,由原广播电视学院和信息传播科与管理学院合并建成,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招生简章公布,具体如下:
1.招生计划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考试内容 |
广播电视编导 | 41 | 1.面试: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2 | 初试: |
3.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文化课满分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其他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注:江苏省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文化课满分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其他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注:江苏省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考试复试成绩总分(不含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