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介绍-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长春中医药大学前身是建于1950年的长春中医进修学校,1958年长春中医学院正式成立,2004年被列为吉林省重点高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设有三个校区(净月校区、红旗校区、民主校区),总占地面积56.61万平方米(850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净月主校区坐落在风景宜人的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
学校具有较完整的教学、科研、医疗体系,设有11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5所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其中3所为三级甲等医院。有10所专科专病医院,11个研究所,69个教学实习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941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417人,其中正专业技术人员122人,副专业技术人员295人。6位终身教授均为国内中医药界的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8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3人,省专家5人,国家及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吉林省新世纪教授、主讲教授各1人。学校本科以上在校学生6400人,其中本科生5646人,研究生590人,留学生164人。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现代卫生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医院、预防保健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要课程: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管理经济学、运筹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管理统计学。
三、修业年限:四年
四、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优势及特色:本专业方向将现代管理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和目前卫生事业管理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在教学工作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案例教学,突出管理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充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学生在医疗卫生工作实践,从事管理工作、施展管理才华奠定基础。毕业生可继续攻读管理学或其他硕士学位,在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在政府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社会保障、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险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从事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白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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