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历史下册知识点:改革变法风潮与秦国历史机遇

2017-01-19 11:04:54 来源:精品学习网

   历史的问题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在于用材料说话,让人如何在现实中可能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下面为大家推荐了高二历史下册知识点,请大家仔细阅读,希望你喜欢。

  商鞅变法的背景

  (一)社会变化的新气象——春秋战国变法的时代背景(必然性):

  【温故而知新】

  ★春秋战国概念:

  (1)平王东迁,东周开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洛阳)

  (2)东周的分期:分为春秋和战国时期

  (3)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的基本特征: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

  ·大动荡:春秋诸侯争霸战争(春秋五霸)、战国兼并战争(战国七雄),战乱频仍,政局动荡;

  ·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井田制、宗法、分封制)日益瓦解,封建制度(封建土地私有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

  ·大发展:随着生产力进步,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繁荣。

  ★引导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原理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

  生产力:即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生产工具、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者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劳动对象的扩展程度也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生产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

  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

  上层建筑:指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包括国家政府机器、法律与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即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它表现人们之间的思想关系,通常称为思想上层建筑或意识形态上层建筑。

  1、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

  (1)表现:

  1)农业:

  ①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

  西周晚期,铁器开始使用;春秋时期,铁器用于农业生产;战国时期,铁农具的使用范围扩大。铁器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春秋战国时期,牛耕技术开始出现并逐渐推广。牛耕技术,只有与铁器的使用相配合,方可发挥出它的功能。耕犁的出现,使耕作效率大大提高。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当时,在人的姓名上把牛和耕一起使用,说明牛耕在当时社会生产中十分普遍且十分重要。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晋国一大力士姓牛名子耕。《国语·晋语》中记载:“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这也证实了春秋时代存在牛耕的事实。

  小结:铁器和牛耕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为私田的大量开垦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兴修创造了条件。

  【资料回放】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出现和推广:

  材料一 1990年,考古学家在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发现一柄西周时期的铜柄铁器,经鉴定确认为人工冶铁制品。这就把我国用铁历史提前到了公元前的9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

  材料二 《国语·齐语》记载管仲的话说:“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夷、斤,试诸壤土”。在这里,美金指的是青铜,恶金指的是铁,说明齐国已经用铁制造农具。春秋中叶齐灵公时的《叔夷钟》铭中有“造戜徒四千”的记载,“戜”,当是“铁”字的初文。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春秋时代的铁制工具出土数量毕竟很少,这表明当时铁制工具的使用还很不普遍。

  材料三 恩格斯说:“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它给手工业工人提供了一种其坚固和锐利非石头或当时所知道的其他金属所能抵挡的工具。所有这些,都是逐渐实现的;最初的铁往往比青铜软,所以石器只是慢慢地消失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59页

  ②兴修水利:

  教师可引导学生回顾必修Ⅱ学过的相关知识,如都江堰、郑国渠等。

  ③农田施肥:沤肥技术

  ④荒地开垦:

  2)手工业:冶铸、纺织、漆器工艺等都有新的成就。

  3)商业:日趋活跃,出现邯郸、临淄、宛、陶等商业中心。

  (2)影响: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①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削弱人身依附关系

  铁器的应用,牛耕的普及,加之水利、施肥等技术的应用,使这一时期的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引起了生产方式的变化,奴隶制集体劳作方式逐渐瓦解,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经济发展起来。随着私田的开垦和增多,私田主人为了增加收入,开始改变剥削方式。将自己的“私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和破产的平民耕种,向租种者收取地租。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利益,一些奴隶主也主动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更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地租剥削。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井田制走向没落,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起来。

  ②产生新的阶级力量:新兴地主和自耕农阶级,要求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2、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

  (1)原因:经济基础的变化

  (2)目的: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

  (3)途径:变革

  (4)措施:

  ①以选贤任能、奖励军功取代世卿世碌制;

  ②以实行俸禄制取代封邑制;

  ③以中央集权取代君主与贵族联合执政;

  3、军事: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富国强兵成为改革的内在动力)

  (1)春秋:诸侯争霸战争

  (2)战国:以兼并战争为主

  (3)变革动力:富国强兵

  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繁。为了富国强兵,各诸侯国纷纷变法。进而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

  4、思想文化: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思想大解放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繁荣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空前发展。

  (2)表现:

  ①私学兴盛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格局。(学在官府是指奴隶主阶级垄断教育)

  ②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陆续诞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

  (3)影响: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等)

  (二)风起云涌的改革和变法——为商鞅变法提供经验教训: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与变法(商鞅变法前)

  备注:

  1、齐国“相地而衰征”:

  《齐语》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衰”即等级次第;含义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这样,农民就不迁移。如果不分土地好坏都收一样的税,住在坏地的农民就想往有好地的地方迁移,所以“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实质是:用实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事实上承认了土地私有;

  管仲改革,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管仲改革调动了土地所有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

  2、鲁国初税亩(公元前594年)

  “初税亩”从字面意义上解释,就是: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履亩而税”:含义是:按亩收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实质是:公开承认土地私有。

  3、“尽地力之教”: 战国时代,李悝关于发展农业的经济思想。意思是:提高单产,充分利用土地,增加收入。

  《汉书·食货志上》记李悝向魏文侯提出“尽地力之教”的建议:将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国家因此增加什一之税的收入。在农业种植上应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如若一种作物受到自然灾害,还有其他作物可以收获,耕地要深,除草要勤,收割时要象防备寇盗到来那样迅速,以免遭受损失。这些都是很好的农业技术经验,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很大的作用。

  4、“平籴(dí)法”:

  背景:三家分晋后,于公元前445年,魏国的君主魏文侯即位。不久他就认命李悝为相,主持变法。这次变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平籴法”。

  目的:使城里人和乡里农民都不受损害,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实质:发展封建经济

  内容:李悝推行的重农抑商的“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统治,于是他实施“平籴法”。其做法是: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上等歉收年卖上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中等歉收年卖出中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下等歉收年卖下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

  5、《法经》:

  《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在系统总结各诸侯国成文法的基础上编定的,是魏国变法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有文字可考的较为系统完备的刑法法典。

  (1)《法经》的指导思想是: “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 ,即将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人身安全及统治秩序作为首要任务。

  (2)《法经》共有6篇,即盗、贼、囚、捕、杂、具。其中《杂法》概括了盗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具法》的内容是 “ 具其加减 ” ,即统一规定以上各篇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类 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而其他五篇皆 “ 罪名之制 ” ,类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分则。

  (3)《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法典,其立法技巧已初步走向成熟,后世中国的封建法典均以《法经》为蓝本。

  商鞅入秦主持变法革新时,携《法经》入秦,并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 “ 改法为律 ” 。

  6、吴起变法

  战国初期,楚国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楚声王竟至为“盗”所杀。而此时北方三晋正在兴起,国力强大,对楚步步进逼,楚国处于一种十分困窘的境地。在楚国内忧外困之时,中原的政治家吴起从魏国来到楚国。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能,公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从打击大贵族入手。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按照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70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春秋时期的改革增加了国家收入,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但主要是改革经济基础,没能触及上层建筑。战国改革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维护地主阶级统治。

  (三)处在十字路口的秦国:

  导入:一个地处西陲,比较落后的秦国,能够虎视中原,最后吞并“连横”的六国,一统天下。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制度创新──“商鞅变法”。秦国在公元前4世纪,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机遇。秦国当政者抓住了机遇,任用商鞅,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进行了改革。经过变法,秦国迅速强盛起来,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重温这段历史,依然饶有兴味。

  1、改革的必要性:

  (1)秦穆公称霸西戎(公元前7世纪后期)——落后

  秦国地处西陲,一向为诸侯各国所轻视,称之为“夷狄之邦”。秦穆公时,任用百里奚、蹇叔、由余为谋臣,击败晋国,俘晋惠公,灭梁芮两国。后在崤(今河南三门峡东南)遭晋军袭击,大败。转而向西发展,攻灭十二国,称霸西戎。秦国从此步入了强国的行列。但是,秦国比中原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要落后。

  (2)秦献公改革(公元前4世纪初)——无改观

  内容:废除人殉制度;迁都栎阳;制定户籍制度。

  结果:秦国的整体面貌无根本改观。

  2、改革的可能性:

  (1)有利条件:

  ①国君权力集中,奴隶主贵族势力较弱;(权力集中)

  ②注重实用、讲求功利的发家学说容易得到认同;(法家学说)

  ③民风质朴,充斥尚武精神。(民风质朴与尚武精神)

  教师可引导学生阅读“历史纵横”:主要介绍了秦国质朴、强悍、尚武的民风。急公斗勇的民风士气,只要有合理严格的制度约束,就能凝聚成统一的意志,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2)历史机遇:

  ①三家分晋,阻秦力量大受大削弱;

  三家分晋是指中国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威烈王封三家为侯国。司马光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的记载就从这一事件开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作为春秋与战国的分界。前376年,韩、赵、魏废晋静公,将晋公室剩余土地全部瓜分。因此韩、赵、魏三国又被合称为“三晋”。

  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打发使者上洛邑去见周威烈王,要求周天子把他们三家封为诸侯。周威烈王想,不承认也没有用,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就把三家正式封为诸侯。打那以后,韩(都城在今河南禹县,后迁至今河南新郑)、赵(都城在今山西太原东南,后迁至今河北邯郸)、魏(都城在今山西夏县西北,后迁至今河南开封)都成为中原大国,加上秦、齐、楚、燕四个大国,历史上称为“战国七雄”。

  三家分晋是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是中国奴隶社会瓦解,封建社会确定的标志。

  ②中原士人游说各国,为秦国招揽贤能提供了可能性;

  ③诸侯卑秦,秦孝公决心发奋图强、实现富国强兵。

  (3)主观条件:商鞅的个人才干。(重点放在下节课讲解)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汉族。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近臣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育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二历史下册知识点,大家仔细阅读了吗?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

  (责任编辑:彭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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