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3)

2017-01-17 09:18:33 来源:西南交通大学

  3、专业安排。录取考生进入相应专业,高考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优秀生: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50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② 合格生: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30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③ 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④ 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茅以升学院、建筑学、建筑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峨眉校区相关专业不安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

  4、请考生务必详询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了解本省对专业测试的政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了艺术特长测试,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招生考试科)

  028-66367824 (大学生艺术团)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1447569327@qq.com

  九、监督举报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7年1月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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