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所在的古尧都临汾市,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学校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一地域资源优势,使浓郁的地方文化和教师教育、基础研究、服务区域发展构成了学校的四大办学特色。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3000人;学校设有20个学院,有涉及10大学科门类的45个本科专业,111个硕士学位点,6个博士学位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特色专业、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30个研究所(中心),9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完善,建有戏剧戏曲、三晋文化、黄河民俗3个博物展馆。
音乐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应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史论知识,掌握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熟悉教育法规,能够利用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毕业学分:159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责任编辑:白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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