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内)(5)
3.音乐学(理论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报名时间:1月1日-1月7日
报名网址:http://zs.qdu.edu.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月13日
考试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东院德雅楼(青岛市香港东路7号)
考试时间:2月18日8:30开始考试
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科类 |
考试科目与内容 |
音乐学 |
艺术文 |
①技能考试:钢琴、其它乐器或者声乐,任选作品一首演奏 |
作曲与作曲 |
艺术文 |
①笔试:音乐听写、基础乐理、旋律写作与基础和声 |
考试细则:
①考生须按准考证上预定时间前来考试,过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允许参加考试。
②技能考试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③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参考书籍:《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作者:俞人豪,周青青,李咏敏,蒲方,周耀群等著;出版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年06月。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⑤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五、合格证邮寄、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一)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六、政审、体检与录取
(一)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三)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各专业入档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入档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后按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qd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七、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二)我校监察室负责对艺术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3137)。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咨询电话: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0532-85953692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0532-85953828
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0532-85953038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 0532-85953738
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532-85953053
成绩查询网址:http://zs.qdu.edu.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