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3)
3.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以及《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的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的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经济学专业(以考生所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类)为准)。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七、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申请材料含虚假信息的考生所在中学,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2240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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