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专业介绍-法学
长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协调发展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盛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盛誉。
学校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科学家、两院院士王大珩为学校创始人、任院长,现任名誉校长。建校以来,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第五机械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2004年,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大学。
法学 (本科类 )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法律思维,适宜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外事、外经、外贸管理等部门担任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特别适宜在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律师、公证、金融、保险、外资等法律实务工作,具备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职业化法律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熟悉我国法律及法规,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了解跨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干学科: 法学
(责任编辑:白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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