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
◆百年文化积淀 学校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于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 学,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的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
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20余万优秀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合同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婚姻法学、公司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司法文书学等。
【就业及升学前景】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公检法系统就业,公务员、银行系统及公司法务也成为近年来毕业生的选择方向。
毕业生考研、出国深造比率维持在30%以上。
(责任编辑:王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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