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历史:诸子百家之名家合同异
2016-12-25 22:37:32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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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异
合同异之辩所谓“合同异”,即认为万物之“同”与“异”都是相对的,皆可“合”其“同”“异”而一体视之。
该派以宋国人惠施为代表。惠施提出著名的“历物十事”,即“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等十个命题,也就是我们今天同物不同号,同号不同物的主张。
(责任编辑: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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