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中宣部、教育部实施“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学校建立了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培养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上海大学毕业生素以“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就业经验典型高校”之一,2015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41%。目前学校正在推进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模式建设,推行以按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培养为突破口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学校现有研究生12051人,全日制本科生22799人,专科生82人,成人教育学生18684人。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主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内容,熟记常用法律的重要条文,能够运用法理和法律分析一般案件和相关的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任职资格,从事相应的法律实际工作,可通过国家招聘考试进入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也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文秘工作。
|主要课程|外语,政治、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等。
|授予学位|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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