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专业介绍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自1949年至1984年,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担任院长(后任名誉院长),为学校的建设及发展做出了的贡献。1984年后,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教授曾先后任院长。学院现任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类 )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基本训练,掌握音乐创作、教学,研究运用各种曲式和题材的作曲技巧;侧重学习作曲者,应全面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侧重学习作曲技术理论者,应深入系统地掌握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视唱练耳,应深入系统地掌握音乐院校视唱练耳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戏曲音乐作曲者,应系统地掌握戏曲音乐艺术的基础知识、戏曲作曲的基本技能和创作规律,具备从事戏曲作曲创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侧重学习电子、电子计算机音乐者,应系统地掌握电子技术的有关知识,能较熟练地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音乐分析、研究和创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曲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现代音乐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对不同风格及体裁的作品分析方法;
3.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进行音乐创作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相近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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