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法学(国际金融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士学位,设立时间为2010年
专业特色:全面落实人才培养服务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理念,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国家战略部署。
学科专业拥有以下鲜明的特色:
(一)多学科背景的强大师资队伍:专业教师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覆盖了法律、金融财会、数理统计、外语等多学科背景,全部拥有博士学位。
(二)复合性人才培养的全新模式:在完成法律“小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拥有法律、金融财会、数理统计、外语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人才,并通过全覆盖的专业课程外语讲授,提升学生的外语和专业水平。
(三)理论与实务并重的授课模式: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金融监管部门的官员、法官及市场人士为学院兼职教授,由教授与金融法律实务人士共同开设《国际金融法律理论与实务课程》。同时实行学生校内外双导师制,以形成实务资源对理论教学的补充效应。
主要专业课程:
(一)法学模块:比较法与法学方法论、普通法学(英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文书、竞争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英语)、证券法学(英语)、银行法学(英语)、保险法学(英语)、信托法学(英语)、票据法学(英语)、国际金融法学(英语)。
(二)金融财会模块:金融市场学(英语)、国际金融(英语)、会计学(英语)、财务分析(英语)。
(三)数理统计模块: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统计。
(四)金融法律实务模块:金融审判实务、金融市场与监管实务、金融律师实务。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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