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法学(经济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在校学生1200余名
专业特色:经济法专业坚持“理论指导教学,科研提升教学;地缘渗透教学,市场教学”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懂法律、懂经济和懂外语的复合式人才,树教书育人理念,建民主管理制度,创严谨治学风气,兴特色专业学院。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冲突法、司法文书、经济法总论、竞争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金融法学、信托法学、房地产法学、保险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票据法学。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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