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律专业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法学(刑事法律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52年,在校生616名。
专业特色: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拥有上海以及华东地区的刑法学博士点。法学专业刑事法律方向依托法律学院“上海市法学教育高地”的基础优势,旨在培养和输送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公检法部门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司法文书、社会学概论。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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