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西部的边陲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应用型现代化大学,是中国最西部的一所大学。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从建校到1978年底的16年间,学校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教师教育、民族教 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5年4月28日,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喀什大学。
法学专业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管理学、经济法、公司法、金融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经纪人概论、证券及期货经纪、保险经纪、房地产经纪等。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与经纪人实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证券、期货、保险等部门从事经济管理、经纪、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法与经纪人实务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接受比较系统的专业训练与社会实践,具备从事法律与经纪人实务方面的研究与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毕业去向: 保送和考取硕士研究生;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公、检、法、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各项基本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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