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正为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而奋斗。
法学 (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具备法律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比较公法、比较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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