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高考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2)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禁止携带、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否则按违规处理。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天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通知批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工作人员点名,宣读《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告知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完成。
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同时对没有点到名字或名字有误的考生进行核对。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点名,每张表上的9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随机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
(3)工作人员应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阅题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依次阅题,做好应试准备。
(2)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考试。考生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完,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五、评分办法
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等级,然后综合确定该生的最终等级,评委在统一确定的等级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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