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高考表演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做好2017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4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17年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表演(影视剧表演)
东华大学 表演
上海大学 表演
上海师范大学 表演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表演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戏剧影视表演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表演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考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及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2.市统考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市统考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7年1月中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