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件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可在津高考

2016-11-17 11:29:51 来源:人民网

   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日前启动,对于已取得天津市正式户籍且落户滨海新区、目前仍在外省市就读(学籍不在天津)、需回滨海新区参加明年天津市高考的考生,从11月14日至12月2日,考生可根据户籍情况分别进行个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分两步。第一步,11月14日至27日,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名。第二步,11月28日至12月2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塘沽、开发区、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生态城户籍考生前往塘沽考试中心,大港、汉沽户籍考生分别前往大港、汉沽考试中心。

  报名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或为符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等。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动迁人员进津手续须于2016年12月2日前办理完毕,须持市公安局准迁证明。

  (责任编辑:卢雁明)

分享“天津高考件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可在津高考”到:

58.4K
关注高考招生官微
获取更多招生信息
高校招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