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公布

2016-11-15 11:23:40 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1号),为做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试

  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科目全部开考。开考科目由市教育部门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市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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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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